林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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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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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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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於 112 年 2 月 1 日、 2 月 9 日公布調整之防疫措施如下:
(一)112 年 2 月 7 日起調整自主防疫指引中有關篩檢時機之規定,取消原入境當日或自主防疫第一天或匡列為接觸者當天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外出須有 2 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之規範,改為「自主防疫期間如出現症狀再使用家用快篩試劑篩檢」。
(二)112 年 2 月 20 日起實施以下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指定場所(醫療照護/公共運輸),規定仍應戴口罩,特殊情境(有症狀/年長或免疫低下/人潮聚集等),建議要戴口罩,其餘場所,自主決定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