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112 學年度國小創造力資優鑑定結果,及相關注意事項。
說明:
一、臺南市 112 學年創造力資優方案鑑定結果,如附件。
二、鑑定結果通知單,將於近日寄至各校輔導室轉交學生。
三、通過學生請於 112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二)至 15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持「鑑定結果通知單」及「教育需求評估報告」向就讀學校輔導室報到,逾期以棄權論。(例假日恕不受理)。
四、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請申請人於 112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30 分前將複查申請單傳真(06-7892902)至塭內國小教導處彙整辦理,並電話聯繫(06-7891054 轉 710),逾時不予受理;複查成績以卷面分數及加總成績為限,不得請求受理單位公布施測工具、答案及施測人員姓名。